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以锡伯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伊犁河谷盆地伊犁河南岸和中天山西端。东以塔尔德沟为界与巩留县为邻,西以中俄《伊犁界约》线为国界与哈萨克斯坦国相接,南以乌孙山分水岭为界与特克斯、昭苏两县毗连,北隔伊犁河与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相望。县境东西长90公里,南北宽70公里,总面积4430.24平方公里/4482平方千米(简册)。地势自南向北形成多级阶梯,东窄西宽,南高北低,自东向西渐趋开阔,自南向北逐渐平坦,形状象一面打开的旗帜。地形分为南部山区、山麓、丘陵、中部倾斜平原、北部河流阶地和河漫滩等五个地貌类型。有伊犁河、察布查尔河等水系。属大陆性北温带温和干旱气候,热量丰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冬春长,冬季寒冷,夏秋短,夏季炎热,降水较少,年均气温7.9摄氏度,年均降水206毫米。